位于来宾市华侨管理区的一家门窗加工厂,平常大门紧锁,似乎没有生产的迹象,然而当执法人员进入工厂厂房发现:卷烟生产所需的设备齐全,工人正在把生产好的成品烟装包…….这是来宾市撤地建市以来查获的规模最大的假烟生产厂家,警方和烟草部门联手破获了这起案值达800多万元的非法生产卷烟案。8月26日,来宾市公安局和市烟草专卖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相关案情。
加工厂被租来生产假烟
2018年7月27日下午3时许,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来宾华侨管理区的一个门窗加工厂内,广东汕头市的31男子卓某洪正在组织人员非法生产卷烟。
接到举报后,烟草执法人员经过前期摸排发现,加工厂平常大门紧锁,似乎没有生产门窗的迹象,但是靠近会听到里面传来机器生产的声音。经过数日的调查,执法人员怀疑里面在非法生产卷烟。于是跟来宾市公安局来华管理区分局联手查处。
7月31日下午4时许,办案人员发现加工厂有工人撤离现象,于是出动人员进入加工厂内查处。打开厂房大门,只见这里卷烟生产所需的各种设备齐全,工人正在把生产好的成品烟装包。
办案人员当场在工厂内查获成品及半成品的中华、利群、红塔山、玉溪等14个品牌假冒卷烟共计987.22万支(其中含散装烟532万支),查获烟丝16.55吨、包装纸640卷。当场抓获4名涉案人员。
目前已有10人落网
执法人员对现场抓获的工人审讯。他们均供述该假烟生产窝点的老板系一名叫卓某洪的广东汕头籍男子。办案人员跟踪追缉,当天傍晚在市区某学校附近将闻讯外逃的主要嫌疑人朱某础抓获。当晚9时许,办案人员在市区某酒店将另外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卓某洪、卓某龙兄弟俩抓获。
经审讯,3人对伙同另外11人非法生产假烟进行销售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专案组连续作战,又端掉了该团伙在来宾市郊格兰牛场附近的仓库。 经广西烟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鉴定,查获的卷烟均系假冒注册且伪劣卷烟。经来宾市烟草专卖局核价,查获的49361条成品卷烟总价值为781万余元;16.55吨烟丝总价值为101.8万余元,总案值达882.8万元。
此后,办案人员赶赴广东,将闻讯而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敬、张某强、郑某、黄某跃、马某木、余某等人抓获。目前,共查清“7·3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涉案人员共14人,已抓获10人,另外4人林某彬、江某京、张某玲、范某河在逃。他们大部分是广东汕头人和福建人。
幕后老板系在逃的广东人
警方查明,卓某洪、卓某龙兄弟俩并不是假烟加工厂的老板,真正的老板是目前在逃的林某彬,他出资采购一切原料,并出资从别的卷烟生产厂家购买了淘汰的卷烟生产设备。
经查,2018年6月初,广东汕头人林某彬等人密谋到广西来宾生产假烟。林某彬指使朱某础、黄某跃到来宾市寻找适合生产假烟的场地。经过精心挑选,他们租下华侨管理区某门窗加工厂作为生产假烟的厂房,将市郊格兰牛场附近的一处民房作为烘烤烟丝及堆放成品假烟的仓库,并由黄某跃等人负责假烟生产车间的装修。
据,该团伙分工明确,由卓某洪作为假烟生产窝点明面上的“厂长”负责实施管理,卓某龙负责假烟成品出厂后的探路、望风工作,朱某础、张某玲(朱某础妻子)负责购买包装用的胶水、白条卷烟生产车间管理及包装工人的接送,林某敬负责卷烟包装车间管理,江某京负责烟丝的调配及烘烤,黄某跃、余某、范某河作为司机负责生产卷烟的原材料运送、成品卷烟的转移,朱某德负责假烟生产设备的维护,郑某负责成品假烟在广东的销售分流。林某彬等人还出资购买了两辆小货车专门用于运输假烟原材料及成品假烟。
经查,在被查处前,这伙人从7月17日开始,分7次从来宾将成品假烟共计1110件,到广东东莞进行分流、销售。
警方介绍,在已落网的10人中,8人已被移送起诉,另外两人另案处理。
8月上旬,兴宾区法院已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