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磐石市的消费者王先生购买的铝塑窗,在保修期内出现开裂问题,商家不履行售后修理服务。近日,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了这起投诉。最终,商家退款2600元,并同意为消费者将窗户修理好,并为其延保一年。
消费者王先生称,自己在商家店里花费6400元购买了一套铝塑窗户,商家口头承诺保修一年。半年不到,窗户的窗角就出现了开裂现象。商家迟迟不给维修,王先生投诉到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退还所有费用。
接到投诉后,磐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了该铝塑门窗厂的经营者。经营者称:消费者的窗户出现开裂问题后,消费者来找过,由于临时有员工请假,店内人手不够,所以答应消费者一有时间就前去修理。前几天刚去过,但消费者去外地了,就没有修理上。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消费者认为:经营者为其安装完窗户后,在保修期内出现开裂问题,明显质量不过关,商家又没有及时给修理,已经对商家失去了信任,现在只想退款。经营者认为:窗户发生了开裂的现象,确实是自己的员工有些细节没有处理好,出现这种现象是自己的责任。目前仍在保修期内,他们会尽可能为消费者修理好,但是不能答应消费者的退款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工作人员认为,消费者购买的铝塑窗户是定制商品,在保修期内出现了开裂现象,商家应该为其修理,直到其可以正常使用。本次事件中商家没有及时为消费者履行修理售后服务,对消费者造成了一定的损失,理应给予消费者适当金额的补偿。
经过耐心细致调解,最终,当事人双方各让一步。经营者最终同意给消费者退款2600元,并为消费者将窗户修理好,同时为其延保一年。王先生也表示对商家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