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太康县城区开展“全城消杀” 行动的通告。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太康县城市管理局将利用雾炮车对中心城区进行消杀作业,集中喷洒消毒剂。
喷洒时间及范围喷洒时间:3月22日起至疫情防控等级降低。喷洒范围:中心城区内的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
本次喷洒消毒剂为低浓度次氯酸钠消毒液,对人、畜、鸟类、植物无害,不污染环境,市民朋友无需担心。
为不影响广大居民生活,消毒期间,城区内所有居民于23时前请自觉关闭好门窗,不要外出活动;喷洒消毒剂期间,请不要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放置易燃易爆易腐物品和直接入口食品;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单位、商家门前不要堆放物品;请不要触摸建(构)筑物外表面、沿街花草树木等,一旦触摸,用清水冲洗即可。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携手同心,共渡难关。